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要求,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榮成市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榮成市民政局辦公室聯系(地址:榮成市明珠路69號;郵編:264300;電話:0631-7552673;傳真:0631-7512187)。
一、概述
2012年,市民政局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尤其是民政部門直接服務的群眾依法獲取政務信息,推動全市民政信息公開工作邁上新臺階。
二、政府信息公開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一是健全領導機構。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組長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確定了工作人員承擔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對2012年信息公開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內容、形式、要求等。三是加強工作部署。召開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提出落實信息公開的具體措施。
(二)健全工作制度。一是進一步完善榮成市民政局信息公開制度,確保信息內容的真實準確。建立政務公開內容專項管理制度,對公開的信息進行監督。二是嚴格執行信息公開操作規程。明確主動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申請程序,不予公開的信息內容以及信息公開的監督方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擬公開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三、主動公開信息情況
根據上級規定,市民政局做到了主動公開信息,按照公開的內容通過門戶網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積極宣傳民政工作,在各類媒體等刊物上發布信息100余條,提供低保、優撫、婚姻登記、社會組織等方面的政策宣傳。
四、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市民政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的費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截至目前,市民政局未收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2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取得新進展的同時,仍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信息公開的便民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公開內容有待進一步深化,在工作制度與機制上還有待進一步地建立健全等。2013年,民政局將繼續加強信息公開工作,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推動信息公開為民政事業發展服務、為建立服務型政府機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