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信訪局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表一、2017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二、2017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表三、2017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表四、2017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五、2017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表六、2017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表七、2017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表八、2017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榮成市信訪局主要職能
(一)負責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依法應當由有關黨政機關處理的信訪事項;
(二)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由處理的信訪事項;
(三)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
(四)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
(五)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對本級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進行指導。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信訪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2個,包括:
1、局機關預算(一級預算單位 主管部門):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信訪局
2、局屬事業單位預算(二級預算單位):榮成市社會矛盾受理調處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總計284.4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84.4萬元), 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包括:財政撥款收入284.4萬元。
2017年支出總計284.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84.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9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272.8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284.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包括:本年財政撥款收入合計284.4萬元,其中2017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284.4萬元,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284.4萬元.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計284.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9.5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或減少8.2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維修費減少。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74.9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9.6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主要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4.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284.4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284.4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1.4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274.9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39.6 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9.5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8.2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維修費減少。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支出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匯總2017年度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信訪局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9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2.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2.1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預算申報期,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 輛、其他用車0 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五)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7年中共榮成市委、榮成市人民政府信訪局部門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8萬元(含局機關及 1 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 0 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0.6 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6 萬元),公務接待費0.2萬元。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16年減少9.3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運行費減少。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情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9.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9.3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公務接待費與2016年基本持平, 主要原因是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進一步壓縮公務接待支出。
(六)經中共榮成市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批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信訪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規定》有關規定,處理重要信訪事項的專項經費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財政部統一規定和要求,省級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