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表一、2017年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二、2017年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
表三、2017年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
表四、2017年部門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五、2017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
表六、2017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
表七、2017年部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
表八、2017年部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威海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
(四)擬訂市鎮兩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鎮兩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審核市鎮兩級機關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機關各部門與各鎮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并組織實施;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各類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審核全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等事項。
(六)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和領導職數使用審核工作;擬定下達全市事業單位年度增加工作人員計劃。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監管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法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考核監管。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部門預算編制范圍的單位為機關預算。
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4個職能科室:綜合科、機構編制科、監督檢查科(編制計劃科與其合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2個事業單位: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市機構編制電子政務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和
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7年收入總計112.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12.3萬元), 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3.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財政撥款收入112.3萬元。
2017年支出總計112.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12.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或減少3.8萬元,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112.3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2017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總計112.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3.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收入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112.3萬元。
2017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總計112.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3.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12.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3.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管理事務行政運行。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2.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3.8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支出88.1萬元,主要用于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管理事務行政運行, 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2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等基本支出提高。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支出24.2萬元,主要用于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日常業務管理運行, 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4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88.6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7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等基本支出提高。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81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等基本支出提高。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7.6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6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其他交通費用增加。主要包括:專用材料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支出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本年收入0萬元;本年支出0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0萬元。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匯總2017年度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7.6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金額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預算申報期,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 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無其他用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四)重點項目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2017年本部門無重點項目。
(五)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2017年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4萬元(含機關及2個所屬預算單位),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4萬元。
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比2016年減少7.1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和公務接待費減少。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2016年基本持平,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減少7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與2016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不購置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費減少7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公務接待費減少0.1萬元,主要原因是根據2016年公務接待情況核減公務接待費。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省級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財政部統一規定和要求,省級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