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第一部分 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二、重要事項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中央、省和威海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擬訂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政策、制度并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管理;擬訂全市行政編制分配、調整方案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總量控制方案。
(四)擬訂市鎮兩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并組織實施;審核市鎮兩級機關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草案;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審核市鎮兩級機關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等事項;負責市級議事協調機構設立或調整的審核工作;協調市級機關各部門之間、市級機關各部門與各鎮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推進全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政策并組織實施;審核全市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各類事業單位編制標準;按照管理權限,審批、審核全市事業單位機構設置、職責配置、人員編制、編制結構、領導職數、經費來源等事項。
(六)負責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完善機構編制、人員與財政預算相結合的管理機制;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審核和領導職數使用審核工作;擬定下達全市事業單位年度增加工作人員計劃。
(七)監督檢查全市機構編制管理法規、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機構改革方案以及部門“三定”規定的落實情況;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機制;負責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問題的舉報,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機構編制信息化管理體系;負責全市機構編制系統信息化建設。
(八)負責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監管的組織實施工作,依法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登記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事業單位進行考核監管。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共1個,包括:辦機關決算(一級預算單位 主管部門)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和重要事項說明
一、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收入總計138.52萬元。與2016年相比,收入總計增加20.06萬元,增長16.9%。主要是充實人員,工資總額增加。

2017年度支出總計138.52萬元。與2016年相比,支出總計增加20.06萬元,增長16.9%。主要是充實人員,工資總額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
本年收入合計138.5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8.52 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
本年支出合計138.5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6萬元,占83.1 %;項目支出23.45萬元,占16.9%;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38.5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38.52萬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占0 %;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0 萬元,占0 %。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20.06萬元,增長16.9 %。主要是人員增加,總工資增加。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38.5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11.83萬元,占80.7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2.64萬元,占9.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5.14萬元,占3.8%;住房保障(類)支出8.91萬元,占6.4%。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總計增加20.06萬元,增長16.9 %。主要是機構人員增加,總工資增加。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5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長20.06萬元,增長16.9%。主要是人員增加,總工資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38.5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11.83萬元,占80.7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2.64萬元,占9.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5.14萬元,占3.8%;住房保障(類)支出8.91萬元,占6.4%。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112.3萬元,支出決算為138.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3.3%。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人員經費提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主要反映用于人員工資及行政運行支出。年初預算為68.94萬元,支出決算為88.3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8.2%。決算數比年初預算高,因為人員工資正常向上調整。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主要反映用于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構和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經費及全市單位域名登記費用三個項目支出。年初預算為23.7萬元,支出決算為23.46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9 %。決算數少于年初數主要原因是節約項目開支。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項)。主要反映用于人員社會保險支出。年初預算為9.4萬元,支出決算為1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4.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決算數大于年初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上調,導致該項增加。
(3)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類)醫療保障(款)其他醫療保障(項)。主要反映用于人員醫療保險支出。年初預算為4.1萬元,支出決算為5.1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25.3%。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決算數大于年初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上調,導致該項增加。
(4)住房保障(類)住房保障(款)住房公積金(項)。主要反映用于住房公積金支出。年初預算為6.7萬元,支出決算為8.9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3%。決算數大于年初數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正常上調,導致該項增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115.06 萬元,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人員經費107.6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8.85 萬元、津貼補貼36.18萬元、獎金5.11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2.64萬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5.14萬元、獎勵金0.02萬元 、醫療費0.48萬元、住房公積金8.91萬元、購房補貼10.1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共0.25 萬元等。
公用經費7.3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2.21萬元、郵電費0.35萬元、工會經費0.86萬元、福利費0.12萬元、接待費0.8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6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0.5萬元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榮成市編辦沒有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支,故此處無數據。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及增減變動原因
編辦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為0.8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89萬元。
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比年初預算數增加0.49萬元,主要原因是“放管服”改革工作開展較好,各地考察學習較多,接待較多。其中:因公出國(境)費與2017年預算持平、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與2017年預算持平、公務接待費增加0.49萬元。公務接待費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放管服”改革工作開展較好,各地考察學習較多,接待費增多。
2、“三公”經費支出相關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2017年使用財政撥款安排0個單位,因公出國(境)團組 0 個, 累計 0 人次。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 萬元。2017年單位使用財政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 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2017年單位財政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0 輛。
(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其中:國內接待費0.89萬元。2017年公務接待全部為國內公務接待,主要用于外地學習考察我市“放管服”改革及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共計接待11 批次,9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次。
二、重要事項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度,編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6.89萬元,比2016年減少0.02萬元,減少了0.2%。主要原因是節約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采購金額0.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金額0.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金額 0 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金額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門共有車輛 0 輛,其中,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 0 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 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說明
1、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7年度0個項目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資金0萬元。
共組織對0個項目開展了重點績效評價,評價金額0萬元。本部門無績效自評項目和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2、隨2017年決算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重點項目績效評價結果。本部門沒有向人大常委會報告的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3、以市直部門為主體開展的重點績效評價結果。本部門無績效自評項目和重點績效評價項目。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按現行管理制度,部門決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包括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xx單位開展xx活動取得的xx收入……等。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本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本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單位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含車輛購置稅)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xx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xx部門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附:榮成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17部門決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