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為持續提升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2022年1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要求推動各地區、各部門高質量做好編制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制定行政許可實施規范等工作。2022年6月29日、7月31日,山東省、威海市相繼完成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編制。為持續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魯政發〔2022〕10號)和《威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威政發〔2022〕13號)要求,市政府辦公室作為全市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牽頭單位,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組織相關部門、單位結合實際,牽頭起草了《榮成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在征求了行政審批、自然資源、海洋發展等27家單位及各鎮街的意見建議,并經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后,形成《清單》。
二、主要內容
《清單》共編列了284個行政許可事項,涉及市直部門22個,上級駐榮單位5個,并制定了3項具體措施。
(一)構建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一是8月底前,編制并公布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二是10月底前,制定完善行政許可實施規范,明確子項、辦理項等實施要素。三是11月底前,依照清單和實施規范更新調整辦事指南,公布后不得隨意更改,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
(二)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運用。一是健全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實時動態管理,及時更新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確保清單與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及時有效銜接,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決策協調聯動。二是嚴肅清查整治變相許可,明確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市政府辦公室要會同司法等部門,加大清理整治。三是依法依規守牢監管底線,依法依規確定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主體和監管職責,逐項明確監管重點,實施有針對性、差異化的監管政策。四是優化線上線下審批服務,規范線上辦事服務,優化線下服務功能,強化線上線下審批服務深度融合。
(三)保障行政許可事項落實。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二是做好工作銜接,明確部門職責邊界。三是強化監督問效,防止管理缺位。
原文鏈接:榮成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