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點:榮成市偉德東路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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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聯系電話:0631-7562568(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擬訂有關政策和財務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區鎮以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全市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全市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區鎮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并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負責全市稅收政策管理,擬訂市級管理權限內的稅收政策及實施辦法。完善并落實全市稅收保障機制。
(六)按照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執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和國庫集中支付工作。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及資金。
(八)負責制定全市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采購活動以及政府采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照規定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各類公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與行政事業單位尚未脫鉤的經濟實體和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工作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市政府投融資業務。負責管理市政府通過“招拍掛” 方式取得的土地和其他存量土地。
(十)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收取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并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所出資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出資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負責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負責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改組。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指導所監管企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監測國有資本運營質量,監督企業財務狀況。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
(十三)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績效評審和跟蹤問效。參與擬定全市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全市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審查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算和竣工決算。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審核并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五)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的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負責擬訂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按照規定承擔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制定并組織實施會計制度。負責代理記賬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 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高端會計人才的選拔、培養與跟蹤服務工作。負責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有關工作。
(十九)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二十)負責人才工作經費保障、管理等工作。參與擬訂人才發展相關政策。
(二十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經費保障和專項資金管理,保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正常開展。
(二十二)發揮職能作用和資源優勢,為產業發展及招商引資、招才引智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二十三)負責本部門城市國際化相關工作,按照城市國際化戰略要求,組織、策劃、實施本行業本領域城市國際化各項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二十五) 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一次辦好” 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1.強化財政宏觀調控職能。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宏觀研究和有關財政制度政策設計,提高對財政經濟數據的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財政宏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市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與區鎮收入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以下財政關系。深化全市預算管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
3.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范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4.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規范整合部分監管事項,強化依法、分類、陽光監管,優化監管流程,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有效防范國有資本流失,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和服務質量。